由多方指导主办的刑事审判研討會聚焦“涉虛擬貨幣犯罪案件的適法統一”,有了不少新成果。



在涉虛擬貨幣洗錢犯罪方面,對“主觀明知”的認定要綜合判斷,避免客觀歸罪。同時明確了行為類型和既遂標準,要準確把握犯罪本質,實施了掩飾、隱瞞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行為就構成既遂,而且會依法從嚴打擊,全力維護國家金融安全。

對於涉虛擬貨幣非法經營犯罪,也有清晰界定。個人單純持幣、炒幣,不具有經營行為特徵,一般不認定為非法經營罪。但要是明知他人非法買賣或變相買賣外匯,還通過兌換虛擬貨幣提供幫助且情節嚴重,就會被認定為非法經營罪共犯。

這對咱們加密圈影響重大,大家一定要了解清楚。覺得分析有用,點個免費關注、收藏、點贊和評論,咱們一起在合規的道路上探索加密世界!
查看原文
post-image
post-image
post-image
post-image
此頁面可能包含第三方內容,僅供參考(非陳述或保證),不應被視為 Gate 認可其觀點表述,也不得被視為財務或專業建議。詳見聲明
  • 讚賞
  • 留言
  • 轉發
  • 分享
留言
0/400
暫無留言
交易,隨時隨地
qrCode
掃碼下載 Gate App
社群列表
繁體中文
  • 简体中文
  • English
  • Tiếng Việt
  • 繁體中文
  • Español
  • Русский
  • Français (Afrique)
  • Português (Portugal)
  • Bahasa Indonesia
  • 日本語
  • بالعربية
  • Українська
  • Português (Bras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