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te 廣場|2/27 今日話題: #BTC能否重返7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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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e Street 被起訴後,持續多日的“10 點砸盤”疑似消失。BTC 目前在 $67,000 附近震盪,這波反彈能否順勢衝回 $70,000?
💬 本期熱議:
1️⃣ 你認為訴訟與“10 點拋壓”消失有關嗎?市場操縱阻力是否減弱?
2️⃣ 衝擊 $70K 的關鍵壓力區在哪?
3️⃣ 你會在當前價位分批布局,還是等待放量突破再進場?
分享觀點,瓜分好禮 👉️ https://www.gate.com/post
📅 2/27 16:00 - 3/1 12:00 (UTC+8)
風向,開始被官方層面說清楚了。⚖️
上海二中院近期專門召開了一場
「涉虛擬貨幣犯罪案件的適法統一」研討會,
核心目的就一個:
👉 別再亂扣帽子。
其中有一個點,對所有炒幣的人都非常關鍵。
先給結論:
👉 單純個人持幣、炒幣,
一般不認定為非法經營罪。
這句話,分量很重。
什麼意思?
只要你的行為不具備“經營性特徵”,
比如:
自己買
自己賣
自己承擔盈虧
不對外做撮合、通道、平台
👉 通常不按非法經營處理。
但⚠️注意,後半句同樣重要。
如果出現下面這種情況,
性質就直接變了👇
👉 明知他人在非法買賣或變相買賣外匯
👉 仍然通過「兌換虛擬貨幣」的方式提供幫助
👉 且 情節嚴重
那就不是“你自己炒幣”了。
而是:
❌ 非法經營罪的共犯。
一句話給你翻譯成人話:
🔹 你自己炒,問題不大
🔹 你給別人當通道、當橋、當工具人,問題就大了
尤其是:
幫換匯
幫繞監管
幫“走帳”
明知對方用途違法,還繼續配合
👉 法律認定的不是“幣”,
👉 是 你在幫人完成非法金融行為。
這次研討會釋放的信號其實很清晰:
✔️ 不搞擴大化打擊
✔️ 區分「個人投資行為」和「變相金融經營」
✔️ 核心看:是不是“經營”,是不是“明知”
對普通投資者來說,
這是一場邊界被明確劃出來的。
總結一句送給兄弟們:
👉 炒幣不是原罪,
把幣當工具,去幹違法金融的事,才是紅線。
你怎麼看?
這次表態,
算不算給普通玩家吃了一顆定心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