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最高法院拒絕審理有關AI生成藝術版權的案件,維持人類創作的要求

簡要摘要

美國最高法院拒絕審理有關AI生成藝術的重要案件,維持較低法院裁定:只有人類作者才能享有著作權。

US Supreme Court Declines To Hear Case On Copyrights For AI-Generated Artworks

美國最高法院拒絕審理一宗旨在澄清僅由AI產生的藝術作品是否符合美國法律下的著作權保護的法律挑戰,維持早前裁定:只有人類作者才能享有著作權。

此爭議由密蘇里州的計算機科學家Stephen Thaler提出,因美國著作權局拒絕為由一個名為DABUS的自主人工智能系統生成的視覺圖像註冊著作權。

他於2018年提交該作品申請,聲稱該系統獨立創作了這幅圖像,描繪了一個鐵軌進入由抽象植物和彩色結構框架的門戶的風格化場景。

著作權局於2022年駁回申請,認為美國著作權法僅保護由人類創作的作品。

該立場後來由華盛頓的一個聯邦地方法院維持,該法院指出人類作者身份是著作權保護的基本要求。

該判決隨後由美國哥倫比亞特區巡迴上訴法院於2025年確認。

法律先例與AI創作的更廣泛影響

唐納德·特朗普政府建議最高法院不接受此上訴,理由是美國著作權法的法定框架一貫將“作者”視為人類創作者,而非機器。

此結果維持了著作權局對AI生成內容的更廣泛做法。在其他程序中,該機構也拒絕了與使用Midjourney AI平台協助產生的圖像相關的註冊申請,儘管這些申請涉及聲稱在引導生成過程中具有創意輸入的人類用戶。

Stephen Thaler的法律團隊辯稱,此案對快速擴展的生成式AI領域具有重大影響,並警告持續執行人類作者標準可能會在關鍵發展期限制創意產業的創新。

最高法院的決定緊隨其前一個拒絕聽取他關於由人工智能產生的發明專利權的挑戰案件。

在該案中,美國專利商標局曾以美國專利法同樣要求人類發明人為由,駁回了AI生成設計的專利申請。法院的最新行動進一步強化了現行法律立場,即在現行聯邦法律下,著作權和專利保護仍然與人類的創造和發明活動緊密相關。

值得注意的是,AI系統早在這些工具普及之前就已產生原創的創作作品,但法律框架似乎越來越與AI生成內容在創意產業中的廣泛應用脫節。隨著商業對生成技術的依賴日益增加,資金充足的工作室和專業創作者可能會持續挑戰現有的作者身份和所有權規則,進而促使監管變革的壓力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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